“网红路牌”之类“创新”不要也罢
“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”“我在宁波很想你”“我在南宁很想你”……一系列“浪漫风”路牌在多地出现。在年轻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热。这其实多是商家的“引流”利器。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。多地民政部门和城管部门提醒。道路标志牌设置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标准。未经审批设置属于违规。不要因好玩、能引流等原因就随意设在路边。(8月21日《北京青年报》)
这些“浪漫风”网红路牌很受欢迎。文字感性、设计走心。会令人产生诸多遐想。很多年轻人纷纷拍照打卡。在社交平台上掀起热潮。与许多网红现象类似。网红路牌并非自然形成。也是人为炒作出来的。有着浓厚的刻意雕琢痕迹。且附加了商业元素。成为商家借以引流赚钱的工具。由于各地网红路牌均未经过审批。属于商家私自设置。不符合规定。所以涉嫌违规而被拆除。
网红路牌与道路上的路牌相似。都是蓝底白字。有拼音、方向标识。如果设置在道路上。很容易迷惑市民。以为是相关部门安放的。事实上。网红路牌是一种广告设施。只是外形上模仿路牌罢了。此种“创新”受到部分人的追捧。认为是有意义的文创行为。让城市充满浪漫气息。且更具个性。但是。更多人则抱持反对意见。认为完全没有必要。以假乱真的路牌设置很不严肃。且因方向标识不规范。可能会误导市民。
新《地名管理条例》规定。擅自设置、拆除、移动、涂改、遮挡、损毁地名标志的。由地名标志设置、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。可见。设置在道路上的网红路牌属于违规。执法部门可依法将其拆除掉。比如。位于上海市浦东高科西路上的“我在上海很想你”指示牌。因违反《上海市道路指示牌管理规定》和《地名管理条例》被拆。
路牌是城市道路的地名标志设施。主要是为市民指明地方、帮助辨识道路方向。其功能属性决定了需要统一规范。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。个人和企业都不能私自设置。以免混淆市民认识。产生不良影响。此前。中央美院学生葛宇路在2013年私设“葛宇路”路牌。一度也被市民误认为是合法设置。经过媒体报道后。引起舆论对路牌设置问题的广泛关注。很多人才知道路牌需要经过审批流程。
城市路牌的设置需要规范、严肃、有序。这是基于城市公共设施管理和服务市民的需要。而商家设置网红路牌一味追求流量。如果任其所为。会引发更多效仿者。将导致城市路牌陷入混乱之中。彻底失序。因此。对网红路牌不宜宽容。应“一刀切”将其强制拆除。并对违规者开出罚单。以达到警告效果。同时。市政管理部门也可以借鉴网红路牌。在城市热门景点、商圈、文创区等。在合乎规范的前提下。设置一些“创意路牌”。既能满足网友打卡之需。也能提升城市形象。(江德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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